踔厉奋发新征程 | “人工智能+”加出发展新动能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丨督促稳就业保民生

宣汉法院:情系未成年人权利保护 联动开展案件回访

发布时间:2021-06-15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院讯(李相东 牟璨)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关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近日,宣汉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民政局、蒲江街道洋烈社区前往达州市通川区某小区5岁儿童琳琳(化名)现居住的家中开展诉后回访,并送去儿童节慰问礼物。

  2016年刚出生的琳琳被人遗弃,同年,家住宣汉县君塘镇的刘某到社会福利院收养了琳琳并办理收养手续,琳琳由其养父刘某和同居女友秦某共同抚养。2020年,刘某因车祸不幸去世,秦某与刘某并未登记结婚,秦某与琳琳的奶奶廖某因财产继承、分割等问题产生纠纷对簿公堂,打破了和谐的家庭关系,影响了琳琳的健康成长。通过承办法官多次做思想工作,秦某最终撤回了两起案件的起诉。案件虽然办结,承办法官们仍牵挂着琳琳,决定开展回访了解她现在的生活情况。

  在第一顺序监护人廖某的家中(现居住于其儿子家),回访人员详细了解了琳琳的生活、学习以及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副院长王晓曦将自费购买的裙子为琳琳穿上,从法理和情理角度出发,仔细叮嘱廖某要履行好对琳琳的监护职责,照顾好她的日常生活,代管好属于琳琳的相关财产,妥善处理好与秦某的关系。同时因廖某年事已高,建议民政部门和琳琳户籍所在社区定期走访掌握了解琳琳的监护人履职情况。

  廖某表达了对法院、民政部门和社区回访的感谢,表示会尽力抚养好孙女,呵护她的成长。民政部门和社区工作人员也表示,将强化与法院的沟通联系,跟进掌握了解琳琳的生活情况、受教育情况,履行好对监护人的监督职责,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促进琳琳在良好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

  看到穿上新裙子的琳琳展露出天真无邪的笑容,参与回访人员也感到无比欣慰。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