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讯(石玉芳 冯小佶)为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对7名涉罪未成年人集中开展训诫教育,承办案件的检察官、2名社会工作师、涉罪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参加训诫会。
训诫会上,该院办案人员对7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释法说理,告诫他们要认真反思自己的错误行为,真诚悔过,切不可再做出违法犯罪的事情。办案人员要求他们今后要好好学习,遵纪守法,主动配合社会工作师开展帮教工作,学法守法,纠正不良行为,今后更好地融入社会。
社会工作师对7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守法教育,让他们正确认识自己的错误行为,知错就改,并教育引导家长应如何正确地与孩子沟通交流,帮助孩子改过自新,引导孩子走好人生的重要道路。
通过训诫,7名涉罪未成年人均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一定会牢记教训,认真学习,遵守法律,做一名守法的人。家长也表示将会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严加管教,督促孩子改过自新。
据悉,此次联合社工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集中训诫,是该院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合作以来开展的首次训诫活动。社会工作师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他们不仅可以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带领引导涉罪未成年人从事社会服务活动,同时还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从业技能教育培训。
在开展涉罪未成年人训诫工作中引入专业社工力量,可以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更全面的帮教服务,帮助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